海安市弘博名人居9号、12号楼外墙维修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弘博名人居9号、12号楼外墙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弘博名人居物业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市弘博名人居9号、12号楼外墙维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弘博名人居9号、12号楼。
(2)工程规模:海安市弘博名人居9号、12号楼外墙维修工程,总投资约16.27682万元。
(3)招标范围:海安市弘博名人居9号、12号楼外墙维修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外墙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本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2025年9月15日到2025年10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海安市弘博名人居9号、12号楼外墙维修工程 |
详见清单 |
15.920305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如交易响应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3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5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授权委托书;c.投标时,交易响应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交易响应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d.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9)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江苏省内的交易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交易响应人如为省外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达标情况,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需的注册建造师按“标准”考核,其他资质所需的注册执业人员暂时按“。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09时00分;
4.2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开标现场报名,交易文件等相关资料登录发布媒体及下载网址: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5日09:00,文本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3000元。
7.2请各交易响应人谨慎参与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8.联系方式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弘博名人居物业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城丹凤路216号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联系人:梅亚秋 联系人:肖建华,卢玲
电 话:13773750015 电 话:15370985200
附件:
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
附件:
海安市弘博名人居9号、12号楼外墙维修工程交易文件